各班级:
根据教务处《关于2024-2025-2学期教务系统网上申请成绩认定的通知》、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〔2025〕1号》等文件要求,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将2024-2025-2学期学生课程学分认定(非创新创业类)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1、学籍异动的学生(包括转学、复学、校内转专业的学生等);
2、学校组织的跨校选课、国内外交流访学、公开网络课程 学习等所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;
3、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的本科学生;
4、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的学生;
5、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;
6、其他需要进行学分认定的学生;
二、认定范围及办法
本次不含《课外科技活动》、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》等需集中认定的课程。认定方法详见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〔2025〕1号》
三、认定时间
2024-2025学年第2学期教务系统网上申请成绩认定已经开放,具体时间为:
学生申请:2025年3月26日--2025年5月16日
学院审核:2025年3月26日--2025年5月20日
未在时间段提交的不予办理。
注:1.学分认定申请需在5月16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填写及提交,同时须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在线表格,链接如下:【腾讯文档】自动化学院2024-2025-2学期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UGhOa3Z6bVp5cmNv?tab=BB08J2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。按照学院学分认定流程(附件1)完成学分认定手续,通过证书或成果认定本院开课课程的学生,须填写以下材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:
1)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竞赛/成果指导老师审核意见表》(附件2)
2)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
3)学分认定诚信承诺书(附件4)
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纸质档提交学院备案,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外来成绩认定申请。
非本学院开设课程认定的学生需填写《课程学分认定(非创新创业类)申请表》-外学院开设课程认定(附件5),开课学院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提交2211-3张老师处,并在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成绩认定申请。
(二)学生在个人教务系统网上进行填报,具体网上操作请见附件6《学生申请(学生端)教务系统成绩认定操作步骤》。学院汇总材料,并完成系统审核和学院审查后上报教务处。教务处将学生所得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学分认定工作关系到学生自身利益,请同学认真学习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〔2025〕1号》,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请。
(二)请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,凡使用伪造成绩证明用于办理“学分认定”者,一经查出,不予确认,并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。
(三)认定成功后,本学期已选相关课程自动退课,请同学们查看选课日志中本学期相应的课程是否已退课,若没有退课则须申请退课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7992132
地址:文澄楼2211-3办公室
附件:1.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〔2025〕1号
2.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竞赛/成果指导老师审核意见表
3.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
4.学分认定诚信承诺书
5.外学院开设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
6.学生申请(学生端)教务系统成绩认定操作步骤
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
2025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