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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(非创新创业)学分认定的通知

发布者: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  时间:2023年04月27日 14:27  浏览:

各班级:

根据教务处《关于本学期教务系统网上申请成绩认定的通知》、《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(试行)成工院教〔2015〕06号》等文件要求,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将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学分认定(非创新创业类)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1、学籍异动的学生(包括降级、复学、校内转专业的学生、入伍退役复学等);

2、升入学院学习的专科毕业生;

3、“3+2”升入学院的学生;

4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于 425 分的专科学生,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高于 425 分的本科学生;

5、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(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)一级证书或二级证书的学生;

6、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的学生;

7、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;

8、其他需要进行学分认定的学生;

二、认定范围及办法

详见《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(试行)成工院教〔2015〕06号》(附件1)

三、认定时间

2022-2023学年第2学期教务系统网上申请成绩认定已经开放,具体时间为:

第一阶段:

学生申请:2023年4月6日--2023年5月26日

学院审核:2022年4月6日--2023年5月30日

第二阶段:

学生申请:2023年6月19日--2023年7月7日

学院审核:2022年6月19日--2023年7月12日

未在时间段提交的不予办理。

注:1.附件2课程(非创新创业类)学分认定申请表需在5月15日前提交

2.为了不影响毕业/学位审核,毕业班学生的成绩认定审核必须在第一阶段内完成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(一)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。其中使用证书认定课程的学生需填写《课程学分认定(非创新创业类)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随附获得的证书原件(查看后退还)及复印件,提交专业教研室进行审核签字,审核完毕后将申请表及复印件提交学院办公室。

(二)学生在个人教务系统网上进行填报,具体网上操作请见附件3《学生申请(学生端)教务系统成绩认定操作步骤》。学院汇总材料,并完成系统审核和学院审查后上报教务处。教务处将学生所得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学分认定工作关系到学生自身利益,请同学认真学习《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请。

(二)请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,凡使用伪造成绩证明用于办理“学分认定”者,一经查出,不予确认,并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28-87992132

地址:文澄楼2211-3办公室

附件:

 附件1.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(试行)成工院教〔2015〕06号.pdf

 附件2.课程(非创新创业类)学分认定申请表.docx

 附件3.学生申请(学生端)教务系统成绩认定操作步骤.docx

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

2023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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